为全面展示我校本科教育的办学特色与成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招生宣传的积极性,特举办本次招生宣传短视频大赛。通过短视频这一生动形式,从不同的视角创作彰显学校特色,提升学校知名度与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子加入我校。
一、活动主题
逐梦光影,青春启航
二、组织机构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
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团委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及广大校友,可个人或组建团队形式参赛。以团队参赛时,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四、大赛拍摄题材
(一)专业风采展示
介绍学校特色专业,如船舶工程、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机械工程、建筑工程等,突出专业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实训设备、就业方向等。展示专业课堂、实训实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等场景,体现专业教学的实践性和创新性。
(二)校园生活掠影
记录在校园中的学习、生活点滴,如课堂学习、社团活动、文体赛事、志愿服务等,展现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展示校园四季风光、校园建筑、校园文化活动等,体现校园的美丽与活力。
(三)技能大赛风采
聚焦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准备过程、比赛瞬间与获奖成果,彰显学校技能培养实力。展示在技能大赛中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突出本科教育的优势。
(四)校园文化传承
挖掘学校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如校训解读、校园建筑故事、传统节日活动等,体现校园文化魅力。展示学校的文化活动、社团组织、校园精神等,增强校园文化的认同感。
(五)校友成长故事
邀请校友分享在校学习经历、毕业后职业发展与成长感悟,激励在校学生努力奋斗。展示校友在各自领域的成就,体现学校的职业教育成果。
(六)其他校园正能量
凡能展现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反映校园美好瞬间的作品均可参赛,如个人成长故事、团队合作项目等。
五、大赛时间
(一)投稿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中午12:00,参赛者需按时提交作品及相关材料,主办方将根据作品质量遴选后及时在“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视频号和“江西职业技术大学团委”抖音号发布。
(二)作品点赞转发阶段:作品发布起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10:00,参赛者需积极引导观众为作品点赞、转发,提升作品热度。
(三)评审阶段:2025年6月16日-17日,由专业评审团队综合视频内容、流畅度、创新性、音乐搭配、拍摄理念等因素进行评选。
(四)公布获奖名单:2025年6月20日前,通过学校招生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获奖结果。
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以招生就业处和团委最终公布时间为准。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紧扣大赛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充分展示学校本科教育特色与魅力。作品应体现时代精神,反映本科教育的实践性、创新性和专业性。
(二)格式要求:作品需提交MP4格式,分辨率达到数字高清(1920*1080),画面清晰、声音平稳、特效适当,视频不带角标、水印。准备一张与视频画面大小一致的作品图作为封面图,封面图配有学校logo,结尾图配“江西职业技术大学欢迎你”字样。
禁止黑边填充画面比例以及使用过长的黑幕画面填充时间;禁止视频完全由幻灯片或网络图片组成(用ppt播放照片或图片拼接为视频)
(三)时长要求:视频类型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鼓励1分钟以内的短视频创作。动画类型作品时长要求为30-90秒。
(四)原创性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套用,严禁恶意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七、投稿要求
(一)文件命名:作品电子版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的格式命名。大赛报名表(附件1)须自行打印,手写签字拍照或扫描后以“学院+负责人+大赛报名表”的格式命名。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负责人+汇总表”的格式命名。所有文件放于压缩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短视频大赛”方式命名。
(二)投稿方式:在2025年5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上述文件发送至邮箱2232631905@qq.com。
(三)投稿数量:参赛者可投稿1-3份作品,但每份参赛作品不得雷同,以最好作品为最终成绩。
八、评审方法
由相关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审团评分和微视频作品点击阅读量,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点赞数+转发数*2)*0.05+评委打分*60%,竞赛阶段得分不超过40分。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和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拍立得+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小爱同学音箱+荣誉证书
三等奖8名:手持云台稳定器+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奖项设置说明:
若参赛人数不足一、二、三等奖奖项总数,则一等奖奖项数不高于参赛队伍数的15%,二等奖奖项数不高于30%,三等奖奖项数不高于55%。(四舍五入取整数)
十、权益说明
1. 本通知可在招生就业处网站《招生公告》栏内下载。
2. 参赛者请自留作品底稿,稿件一律不退还。
3. 招生就业处和团委对本次活动征集到的全部参赛品保有更改与使用权。
4. 凡参赛者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约定。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在颁发相应奖项后,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和使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和团委所有。
附件1 招生宣传校园短视频大赛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2 招生宣传短视频大赛作品汇总表.docx
招生就业处 团 委
2025年4月28日